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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我市机关部门新提拔副处级领导干部带职到信访部门工作制度的意见

发布人:gbk发布时间:2009-6-24 16:59:48

 

转发《关于建立我市机关部门新提拔副处级

领导干部带职到信访部门工作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湛办发[2004]5

 

各县(市、区)委,湛江开发区、东海岛试验区党委,市直各局以上单位:

市委同意市委组织部、市信访局《关于建立我市机关部门新提拔副处级领导干部带职到信访部门工作制度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县(市、区)和市直机关各部门也要参考此做法,建立新提拔的中层领导干部带职到本地、本单位信访投诉部门工作的制度。

 

中共湛江市委办公室

200438

 

 

 

关于建立我市机关部门新提拔副处级领导干部

带职到信访部门工作制度的意见

 

市委: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改进干部思想和工作作风,全面增强新提拔干部组织协调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现就建立我市机关部门新提拔副处级领导干部带职到信访部门工作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对象

20041月后提拔的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副职、市直机关各部门的副处级领导干部,原则上都要轮流带职到市信访局工作,并接受市信访局班子的领导,具体工作由市信访局安排。具体人员安排由市委组织部研究确定。

、工作时间

为保证带职工作的效果和带职工作人员所在部门的工作运转,确定带职工作的时间一般为三个月。

三、工作职责

带职干部在市信访局工作期间,应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承办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一般应包案解决至少一宗信访案件。

2、协助做好重大信访事项调处工作,参与信访调查研究。

3、协助搞好全市信访工作综合管理,对信访工作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

四、工作待遇

凡带职到市信访局工作的干部,其工资、津贴、福利等一律由其派出单位承担。其在市信访局工作期间,可参照《关于发放信访工作岗位补贴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3]31号)的有关规定,享受信访工作岗位补贴,每人每月100元,由其派出单位发给;因公出差的差旅费,由市信访局报销。

五、考核

(一)考核内容

1、对待信访群众的态度。

2、协调处理重大信访问题和化解矛盾的能力。

3、到市信访局工作期间的出勤情况。

(二)考核办法

带职干部工作期满时,由市委组织部、市信访局对其进行考核鉴定。考核采取听信访部门的情况介绍、查信访业务记录、访来访人员、谈工作体会等方式进行。考核鉴定归入本人档案。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这项工作,要结合工作实际,作出具体布置和安排。各带职到市信访局工作的干部一律与本单位工作脱钩,在市信访局工作期间,严格按照信访工作的有关要求做好工作。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

 

                 中共湛江市委组织部

                 湛 访

                                       2004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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