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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湛江市委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湛委干教[2009]1号 关于选派领导干部参加2009年市委党校 (社会主义学院)主体班实施意见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关于大规模培训干部的部署,根据《2009-2012年湛江市干部教育培训意见》,2009年我市将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力度,扎扎实实抓好我市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业经市委主要领导同意,现对2009年市委党校(市社会主义学院)主体班次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2009年干部培训班(进修班)安排 (一)市委党校主体班次 1、县处级领导干部进修班(含公务员在职培训)。全年办两期,每期60人,学习时间1个半月。学员对象为市直单位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县(市、区)委常委、党员副县(市、区)长、人大常委会党员副主任、政协党员副主席、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 办班时间: 第一期2009年3月18日至5月12日(3月18日到市委党校报到)。 第二期2009年9月14日至11月6日(9月14日到市委党校报到)。 2、中青年领导干部培训班(含公务员任职培训)。全年办一期,人数60人,学习时间3个月。学员对象为近两年提拔为处级干部而未参加过市委党校中青班学习的中青年处级领导干部;县(市、区)和市直单位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年龄45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任处级单位中层正职满3周年以上)。 办班时间:2009年3月18日至6月22日(3月18日到市委党校报到)。 3、副处级单位的副职领导干部进修班(含公务员在职培训)。全年办一期,人数50人,学习时间1个半月。学员对象为市直副处级单位的副职领导干部。 办班时间:2009年9月14日至11月6日(9月14日到市委党校报到)。 4、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乡镇长(街道办主任)进修班。全年办一期,人数60人,学习时间1个半月。学员对象为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乡镇长(街道办主任)。 办班时间:2009年3月18日至5月12日(3月18日到市委党校报到)。 5、县(市、区)局长进修班(含公务员在职培训)。全年办一期,人数60人,学习时间1个半月。学员对象为县(市、区)直单位正职领导干部。 办班时间:2009年9月14日至11月6日(9月14日到市委党校报到)。 6、市直科级干部进修班(含公务员任职培训)。全年办两期,每期90人,学习时间1个半月。学员对象为市直单位和麻章区、湛江开发区、东海岛试验区科级干部。已任科级职务而未参加过任职培训的科级干部优先安排,要在任职一年内完成公务员任职培训。 办班时间: 第一期2009年3月18日至5月12日(3月18日到市委党校报到)。 第二期2009年9月14日至11月6日(9月14日到市委党校报到)。 (二)市社会主义学院培训班次 党外处、科级干部进修班。全年办一期,人数50人,学习时间1个月。学员对象为全市处、科级党外干部,年龄在45岁以下。 办班时间:2009年5月20日至6月20日(5月19日到市社会主义学院报到)。 二、有关要求 1、选派领导干部参加脱产培训,是新时期培养高素质领导人才,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主要渠道和有效手段,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认真安排和落实好本地区、本单位各级领导干部参训计划,完成好学员选派任务。 2、各地各单位在每期班开班前要督促学员安排好工作,按时报到入学。学员学习期间,所在单位原则上不再安排其他工作。如有特殊情况,须按组织程序向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党校请假。学员培训期间的表现和学习成绩,作为考核干部理论学习、任职培训资格和业务学习的依据,存入本人档案。凡已参加市委党校一个月以上主体班次培训的科级以上干部,免参加公务员任职培训及当年公务员相关科目的培训。 3、各地各单位要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广东省干部教育培训情况登记和统计工作的通知》(粤组通[2004]80号)精神,搞好学员参加培训的登记统计工作,并提醒学员在入学时必须携带《广东省干部教育培训记录册》,培训班毕业(结业)后由组织部门和培训单位盖章确认培训资格。 4、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学员名单的填报工作。参加中青年领导干部培训班的学员名单,请在开学前10天报市委组织部干部培训科(电话:3180306,传真:3180304),由市委组织部审批后再通知办理入学手续。 参加市委党校其他各个班次的学员名单,请在开学前7天报市委党校教务科(电话:3186865,传真:3186835),并按市委党校通知要求办理入学手续。 参加市社会主义学院培训班的学员名单,请在开学前7天报市委统战部干部科(电话:2240451,传真:2217957),并按市委统战部通知要求办理入学手续。 中共湛江市委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2009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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