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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组通[2008]47号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使后备干部队伍始终保持充足的数量、良好的素质和合理的结构,以适应各级领导班子近期和长远建设的需要,请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对后备干部名单进行一次调整充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规定》及《关于加强党政班子后备干部培养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为依据,加大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建立一个数量充足、比例合理、门类齐全、专业配套、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后备干部人才库,努力培养造就能够担当重任、经得住各种风浪考验的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既满足领导班子建设的近期需要,同时也为中长期领导班子换届和补充调整提供充足的干部准备,为我市实施“工业立市、港口兴市、生态建市”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粤西城镇群中心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 基本条件 后备干部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 (二) 应当具备的资格 1、正职后备干部,一般应是同级副职。 2、副职的后备干部,一般应是下一级正职; 3、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年龄要求;县处级正职后备干部一般要在45岁以下;县处级副职后备干部一般要在40岁以下,其中有一定数量35岁以下的干部,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要有一定的基层工作经历; 6、身体健康。 三、数量和结构 (一)数量。在全市范围内选拔230名左右后备干部人选,其中,县(市、区)党政正职、市直正处级单位正职后备干部50名左右,县处级副职后备干部180名左右。 (二)结构。既要从党政机关挑选,又要从企业、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各行各业中挑选;既要有熟悉经济工作、城市建设、科教文化工作的人才,又要有熟悉党务政工、意识形态、政法公安等工作的干部。后备干部队伍中的女干部应不少于20%。 四、选拔程序 (一)民主推荐。由同级党委(党组)或上级主管部门主持,推荐会上要公布拟推荐后备干部的资格、条件等,提供干部名册。县(市、区)推荐处级后备干部,由县(市、区)四套班子成员及副科级以上单位的正职参加;市直单位推荐后备干部,由本单位中层以上干部、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以及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参加。本单位人数较少的,可由全体人员参加。 (二)确定后备干部人选考察对象并考察。党委(党组)对推荐结果进行讨论研究,确定后备干部人选考察对象并组织考察。考察方法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四章。 (三)党委(党组)讨论并呈报。党委(党组)在上报后备干部人选前,必须召开党委(党组)会议进行讨论研究,形成决议。党外后备干部人选还要认真听取党委统战部门的意见。对在公开选拔领导干部中发现的优秀年轻干部,一时不能提拔使用的,可由组织公选的组织人事部门向其所在单位推荐,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后上报。 县(市、区)党政正职、市直正处级单位正职后备干部,由县(市、区)或市直单位党委(党组)报出人选,市委组织部进行考察、筛选后提出初步人选报市委审定; 县(市、区)党政副职、市直正处级单位副职和市直副处级单位正职后备干部,由单位党委(党组)或主管部门党委(党组)报出人选,市委组织部组织考察后筛选确认。对后备干部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滚动一次,被选拔为后备干部的市直机关干部两年内至少有三个月以上时间参与市重点项目建设或到市信访维稳部门挂职锻炼。 五、报送时间和材料要求 后备干部建议人选数量:县(市、区)党政正职后备干部2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后备干部2至4名,市直单位领导班子正职后备干部1名、副职后备干部1至2名。 报送时间:2008年9月10日前。 报送材料:推荐后备干部人选的报告、后备干部人选名册、干部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以及民主推荐情况统计表、党委(党组)讨论会议记录复印件各一式2份。 中共湛江市委组织部 2008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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