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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组通[2009]26号 关于做好选拔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担任乡镇领导干部和从优秀大学生 村官中招录乡镇公务员的考察、体检和录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湛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组织人事局,东海岛经济开发试验区委组织部和人事局: 根据粤组通[2009]21号的规定,选拔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担任乡镇领导干部和从优秀大学生村官中招录乡镇公务员在笔试、面试结束后进入考察、体检和任职录用报批程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考察对象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应根据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和大学生村官的笔试、面试合成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东海岛与湛江开发区共用1个名额)。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 1、考察预告。考察工作预告必须于考察工作开始前2天发出,预告的范围是考察对象所在的乡镇(街道)和行政村。 2、考察。 ⑴要认真核查档案,对考察对象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查,对任职年限、年龄、学历等条件的审核必须收集原件以备复查。 ⑵考察中要认真听取镇、村领导和群众对考察对象的评议,对群众的举报要认真查证,作出明确结论。 ⑶征求纪检、计生、公安、维稳等部门的意见,而且要求这些部门对照粤组通[2009]21号中所规定的人选条件作出明确的书面意见。 ⑷形成考察材料。 3、任职或录用公示。在考察对象所在的乡镇(街道)和行政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对于在公示中群众所举报的问题,要逐一落实,作出明确结论,形成书面材料。 4、递补。经考察不适合任职的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相应递补考察,但在递补之前须将否定的原因和相关材料报我部。 三、体检 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组织考察对象到县级以上的人民医院按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并作出明确结论。 四、录用审批 考察、体检合格的人选须报经所在县(市、区)常委会研究确定任职和录用。属选拔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担任乡镇领导干部的按程序办理任职手续,报湛江市委组织部备案,其公务员登记手续按有关规定办理;属从优秀大学生村官中招录乡镇公务员的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县(市、区)人事局按公务员录用规定程序报批录用。上报材料中必须包括纪检、计生、公安部门的明确意见。 此项工作须在粤组通[2009]21号文规定时间内完成。 附: 1、《湛江市选拔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担任乡镇领导考试成绩表》 2、《湛江市从优秀大学生村官中招录乡镇公务员考试成绩表》
中共湛江市委组织部 湛江市人事局 2009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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